课堂教学是高等学校开展教学过程最基本、最重要的组织形式,课堂教学质量直接决定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。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的课堂教学质量与效果,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,根据《兰州理工大学关于加强课堂教学的规定》(兰理工发[2012]44号)、《关于开展课堂教学秩序检查的通知》(兰理工发[2012]65号)、《兰州理工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》(兰理工发[2003]85号)等文件的规定,现就我院加强课堂教学管理提出以下实施意见。
一、加强课堂教学管理,规范教学行为
1、任课教师必须按照教学大纲认真备课,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,课前写出规范的教案及多媒体课件。必须严格按照课程教学的内容和进度进行教学,不得任意增加课时和变动教学内容。
2、教师严格按照课程表的安排上课,严禁私自调课、停课或找人代课(含实训课、理论课)。若有特殊情况必须调课、停课或找人代课,必须提前申请,由系、院、教务处进行逐级审批。
3、教师上课时,携带相关教学文件(教学大纲、教材、教案、PPT、教学日志等)要完整齐备,随时提供给领导、校级督导专家、院级督导专家及系主任听课时检查。
4、教师授课时,要为人师表,做到衣冠整洁,仪表端正,言行文明,精神饱满,课堂教学中应与学生沟通、互动,激发学生自觉自主学习,体现学生主体、教师主导的作用。
5、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,应提前到达上课地点,确保课前准备时间,按时上、下课,合理分配课堂教学时间,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堂或提前下课。教师上课时应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整至静音状态,不得随意接听手机。
6、任课教师应安排课外辅导、答疑时间,批改作业认真、仔细、保质、保量。
二、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工作,保障课堂教学质量
1、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强化教学常规的管理工作,切实加强教师履行课堂教学常规的过程管理,进一步规范教师教学行为。
2、学院各相关部门管理人员,要经常深入课堂,检查了解教学情况,及时发现和解决课堂教学中的问题,不断促进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。
3、各教学系(部)利用政治业务学习时间,组织教师认真学习《兰州理工大学教学管理制度文件》,使教师充分了解学校教学管理制度,并自觉遵守制度。
三、加强领导干部听课制度,提高教学质量监控力度
学院应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听课制度,学院领导、学院督导专家、教学系(部)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听课,及时帮助解决课堂教学中出现的问题。
1、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:
(1)听课范围及方式 对太阳集团城娱8722官网承担的本科生所有课程随机听课,应制定听课计划,有目的有计划的开展听课;
(2)听课要求 听课过程中,应注意观察教师上课和学生听课的基本情况、教室设备和环境情况。听课后,应尽可能与师生交换意见,对在听课中发现的问题,应尽快妥善解决。学院领导在听课时使用《兰州理工大学太阳集团城娱8722官网课堂教学检查系列表》对教师的课前准备、课堂讲授、辅导答疑、批改作业教学环节做出评价和建议(见附件一);
(3)听课次数 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8学时。
2、学院督导专家听课制度:
(1)听课范围及方式 对太阳集团城娱8722官网申请督导及新开课、开新课教师承担的本科生课程随机听课,应制定听课计划,有目的有计划的开展听课;
(2)听课要求 院督导组专家听课后,在《兰州理工大学教学督导团听课评议表》中,根据评议内容对听课教师进行等级评价,并认真填写综合评语,对听课教师授课内容作详细记录。听课后,与授课教师就课程教学相关方面进行交流探讨,将教与学中存在的问题或建议填写在《教学信息反馈表》中,反馈至授课教师。为了进一步完善督导内容,学院督导专家在听课时使用《兰州理工大学太阳集团城娱8722官网课堂教学检查系列表》对教师的课前准备、课堂讲授、辅导答疑、批改作业教学环节做出评价和建议(见附件一);
(3)听课次数 对被督导的教师听课次数不少于3学时。
3、学院教学系(部)主任听课制度:
(1)听课范围及方式 每学期学院各系(部)主任跟踪督导本系(部)一门课程教学任务(含所有承担该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)或一名教师教学任务(含该教师承担的所有课程教学任务),应制定听课计划,有目的有计划的开展听课;
(2)听课要求 系(部)主任听课中,了解教师课堂教学情况、学生们的出勤和课堂学习情况,及时发现课堂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,并对授课教师提出了改进的建议。学院系(部)主任在听课时使用《兰州理工大学太阳集团城娱8722官网课堂教学检查系列表》对教师的课前准备、课堂讲授、辅导答疑、批改作业教学环节做出评价和建议(见附件一);
(3)听课次数 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8学时。
4、学院学生评价课程制度:
每学期对各系(部)申报一门课程教学任务(含所有承担该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)或一名教师教学任务(含该教师承担的所有课程教学任务)进行学生评价,组织有关成员,深入学生班级,组织学生填写《兰州理工大学太阳集团城娱8722官网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调查表》(见附件二),由教务办负责统计调查表,并将统计的评价结果及学生意见反馈至各系(部)主任,各系(部)主任组织教师分析情况、诊断问题,提出改进教学的方式方法,促使教师在教学上有所改善和提高。
各教学系(部)应根据本意见的精神,结合本系(部)实际制订具体实施细则,在教学管理中加以落实,并作为年度系(部)教学评价的主要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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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五日